根据《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》(粤教助〔2023〕2号)等文件精神和学校《关于开展2025-2026学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工作的通知》的工作要求,现将生态环境与海洋学院2025-2026学年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补充认定名单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工作办公室(立德科技楼B座403A)反映,反映情况须提供具体事实材料并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,逾期或匿名反映不予受理。
如有异议,请向学院反映,反映情况时应签署真实姓名,要有具体事实,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,一律不予受理。
公示时间:2026年5月29日至6月4日
联系人:刁老师
联系电话:020-31149959
生态环境与海洋学院
2026年5月29日